《表1 14家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情况、中医机构设置标准和从业人员情况》
本次共调查8家中医个体诊所,从业人员15人,机构名称不规范1家,机构设置不符合基本要求3家,从业人员不符合注册类别有7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5人。所有中医诊所在诊疗过程中不按规范开具使用门诊病历,部分使用门诊登记簿代替门诊病历,甚至有不开具处方现象;调查2家中医门诊部中,执业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均符合要求,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未发布医疗广告,诊疗中均与西医结合,开具的处方及药房中西医药成分比例高于中医药;调查1家中西医结合诊所,执业情况、机构设置均符合要求,但有1名从事康复推拿人员无资质,另1名人员资质为临床医学类康复医学专业却从事小针刀诊疗,门诊内无诊疗处方;调查2家中医门诊部,执业情况符合要求,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调查2家一级专科中医院,执业情况及机构设置均符合要求,未发现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579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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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20 |
作者 | 汪红霞、邹奇志 |
绘制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