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调整前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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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不同数据来源对卫生总费用核算的影响——基于对佛山市、东莞市、顺德区的调查分析》
在国家既定的来源法卫生总费用核算框架里,个人现金卫生支出(OOP)是卫生总费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卫计委对OOP的要求是: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不得高于30%。无论是调整前还是调整后,佛山市、东莞市、顺德区都没有达到国家卫计委的要求(见表6)。而调整后的OOP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更高。
图表编号 | XD001856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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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30 |
作者 | 周爱香、刘丽辉、钟敬堂 |
绘制单位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