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 0 0 0 年和2010年省际人口流动对城镇化率的贡献度(%)》

《表3 2 0 0 0 年和2010年省际人口流动对城镇化率的贡献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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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省际人口流动格局演变趋势及其城镇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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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表示实际城镇化率,B表示剔除省际人口流动后的城镇化率。

根据表3的计算结果,2000年和2010年剔除了省际人口流动后的城镇化率分别为34.22%和45.55%,比实际城镇化率分别低了2%和4.4%,这说明省际人口流动可以提高城镇化率。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情况来看,实际城镇化率普遍高于剔除省际人口流动后的城镇化率,说明省际人口流动对每个地区的城镇化率都有一定的贡献,但各地区的贡献度则不同。2010年,省际人口流动对天津、浙江、福建、广东和重庆的贡献度都超过5%,而对上海市的贡献度只有0.12%,这主要是因为城镇化率是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值,而省际人口流动不仅会影响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城镇人口的数量,也会对总人口的数量产生影响,二者共同决定省际人口流动对城镇化率的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