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下同。
表4是检验不同企业性质下绿色信贷约束对重污染企业商业信用的影响的结果。列(1)和列(2)中After×Treat的系数均为正,但国有企业组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且Chow检验的P值小于0.01。列(3)和列(4)是加入控制变量后的检验结果,与前述结果一致。综合来看,国有产权性质的重污染企业在《指引》发布后,其商业信用的增加量比非国有重污染企业更多,假设2得到了验证。这与方红星等(2013)的研究结论一致,即国有企业通常在债务融资市场上更受债权人青睐。
图表编号 | XD00185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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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2 |
作者 | 陈幸幸、史亚雅、宋献中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