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和静县水源涵养禁牧区补贴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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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牧户视角下的新疆草原补奖机制实施效果·问题及对策——以和静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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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自2011年以来共落实补奖资金58 336.420 5万元,涉及牧户5 400户,平均收益10.803 0万元/户,户均补贴1.54万元/年。由于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的不同的补贴奖励标准,以及牧户承包的草场面积不同,牧户的收入也有着较大差距。以调查研究的4个村的禁牧补贴(表1)为例,由于这4个村被划分为水源涵养禁牧区的草场占全县水源涵养禁牧区总面积的近一半,以750元/hm2的标准给予补贴,户均补贴3.243 4万元/年,其中最高户均补贴4.656 9万元/年,最低户均补贴2.161 3万元/年,远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在收入方面(图3),46%的牧民认为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48%的牧民认为家庭收入增加了,4%的牧民认为与原来生活质量差不多,2%的牧民认为家庭收入与原来差不多。在奖励补助资金使用方面(图4),36%的牧民选择用于改善生活质量,61%的牧民选择用于饲草料购置,还有3%的牧民将补奖资金用在发展畜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