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 0 1 3~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
数据来源:《2018年国家统计局农村贫困监测调查》。
消除绝对贫困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只有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其他“三农”问题。我国扶贫事业历史悠久,相继经过了保障生存救济式阶段、农村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有组织的开发式扶贫阶段、集中解决温饱的“八七”扶贫攻坚阶段、巩固温饱成果的综合扶贫开发阶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阶段。当前,我国精准扶贫阶段坚持开发性扶贫和综合性保障扶贫并重。在硬件方面,着眼营造益贫的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2015~2017年贫困地区居民在公共交通、教育、公路、电视、电话、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可获得性都有了明显提升,并且增幅普遍快于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之前的2013~2014年(见表1)。软件方面,通过建立跨政府部门的社会组织、企业、金融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反贫困治理模式,以及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金融助理等方式,促进了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创新,同时也为实施乡村振兴夯实了基础。总体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就,贫困人口已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9年末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城乡公平的发展环境正在形成,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表编号 | XD0018493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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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梁志元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