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东国有林场单位属性》
在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进下,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广东是中发[2015]6号文件印发以来,全国第1个经省委审议通过、第1个上报、第1个获得国家批复同意、第1个印发省级实施方案的省份。按照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和要求,全省217个国有林场整合为206个,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151个,占73%;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51个,占25%;维持原企业性质的4个,占2%(表1)。初步建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国有林场新体制,标志着广东省国有林场正式告别砍树为主的经营模式。
图表编号 | XD0018473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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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08 |
作者 | 廖业佳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