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利益相关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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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公众参与过程的利益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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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并分类各利益主体,有助于分析其利益诉求和矛盾,目前国内学术界主流方法为“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评分法”。多维细分法是从所有权、经济依赖度和社会利益三个维度划分利益相关者[11],董欢通过多维细分法指出土地整理过程中核心利益相关者有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开发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12];周厚智在此基础上细分为核心、一般和潜在三种类型[13]。米切尔评分法从权力性、合法性、紧急性三个维度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预期、潜在和确定三种类型[14],刘向东等将米切尔评分法与专家评分法相结合,根据其在土地整理项目中所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一般和外围三种[15];王利敏等利用米切尔评分法根据土地整治中的组织和个人在紧急性、权力性和合法性上的表现能力不同分为预期、潜在和确定,并对关联度较高的预期型和确定型利益主体进行权益偏差分析[16]。袁浩斌从重要性、主动性和紧密性三个维度衡量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将其分为核心、一般和边缘三类[17]。本文结合高标准农田利益相关者定义,根据建设相关度、风险性和影响力将高标准农田中利益相关者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