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顺德与东莞的征地规模比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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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产业形态与土地开发模式——以珠三角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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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三角地区作田野调查的时候,很容易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同为广东四小虎,东莞和顺德的农村土地开发模式呈现出巨大的差异,特别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东莞的土地开发以集体土地租赁为主,政府较少进行土地征收;而顺德的土地开发则以征收为主,辅之以集体土地租赁。根据公开的统计数据,2007年之前,可以用来评估土地征收的指标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2007年开始,统计数据开始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因为各地的具体征地数据没有公开,可以粗略采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除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值来衡量征地规模;数据计算显示,2005—2007年、2015—2017年,顺德的征地规模都大于东莞(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