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1961-2017年辽宁省城市站和乡村站极端气温指数城市化影响和城市化影响贡献率四季变化》

《表6 1961-2017年辽宁省城市站和乡村站极端气温指数城市化影响和城市化影响贡献率四季变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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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气温变化趋势中的城市化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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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ΔXur表示城市化影响,Eu表示城市化影响贡献率,*表示通过0.05显著性水平检验,“-”表示城市化影响未通过0.05显著性检验,则不计算城市化影响贡献率。

由于霜冻日数、结冰日数的极端事件季节性强,故不对其四季变化展开分析,本文计算持续时间指数和相对指数的四季变化情况,发现四季变化与年平均变化趋势相近,均表现为与冷事件有关的极端气温指数的城市化影响均为负值,与暖事件有关的极端气温指数的城市化影响均为正值。在相对指数中,冷日比例的城市化影响贡献率在冬季最明显,为53.3%,暖日比例的城市化影响贡献率在秋季最大,为46.2%;冷夜比例和暖夜比例的城市化影响贡献率均表现为夏季变化最显著,贡献率均在60%以上。在绝对指数中,热日持续指数和冷夜指数的城市化影响贡献率均表现为秋冬两季最为显著,热日持续指数对应的贡献率均是100%,冷夜持续指数的贡献率也均超过50%。由于城市化影响造成的四季气温日较差显著增大,均超过70%,其中春季贡献率为82.2%,夏季次之,秋冬两季相对较小(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