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疗效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总有效率比较,*P<0.05
治疗后,治疗组、对照组的总有效率分别为90.00%和72.5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8204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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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李燕、章浩军、范文东、吴露婷、熊晓芳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龙岩市中医院脾胃科、福建省龙岩市中医院脾胃科、福建省龙岩市中医院脾胃科、福建省龙岩市中医院脾胃科、福建省龙岩市中医院脾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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