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2018年平顶山市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现状[家(%)]》

《表2 2016—2018年平顶山市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现状[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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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平顶山市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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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家煤矿企业均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其最高负责人均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企业职工职业病管理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等工作;并设置了从属于安全或环境保护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其中有49家(81.67%)煤矿企业设置有专门的专职职业卫生管理岗位,能提供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书面聘用(任命)文件的企业有27家(45.00%)。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包含有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及文件、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12项管理制度,分别独立制定上述制度的视为制度体系完整,有部分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制度内容和完整性尚存在缺陷。其中有14家(23.33%)煤矿企业未按要求独立设置12项管理制度,制度体系不完整。考察60家煤矿企业的制度内容细则后发现,有35家(58.33%)制度内容基本完整,而其余25家(41.67%)企业均存在一定的缺陷。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