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食欲不振控制效果比较(n)》

《表1 两组食欲不振控制效果比较(n)》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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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莫司琼预防含顺铂化疗药物胃肠道反应的临床效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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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观察组0~6 h、0~12 h、0~18 h、0~24 h、第2天、第3天的食欲不振完全控制分别为35、26、25、20、14、14例,有效分别为10、12、10、10、14、15例,无效分别为5、12、15、20、22、21例,总有效率分别为90%(45/50)、76%(38/50)、70%(35/50)、60%(30/50)、56%(28/50)、58%(29/50)。对照组0~6 h、0~18 h、0~12 h、0~24 h、第2天、第3天的食欲不振完全控制分别为30、22、15、14、13、13例,有效分别为10、11、13、8、9、9例,无效分别为10、17、22、28、28、28例,总有效率分别为80%(40/50)、66%(33/50)、56%(28/50)、44%(22/50)、44%(22/50)、44%(22/50)。两组患者0~6 h、0~12 h、0~18 h、0~24 h、第2天、第3天食欲不振控制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