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Barthel指数比较(±s,分)》
注:与同期对照组比较,aP<0.05
观察组治疗前后的Barthel指数分别为(55.2±2.1)、(89.6±3.2)分,均高于对照组的(40.1±3.5)、(69.9±2.0)分,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155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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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0 |
作者 | 侯静、张勇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神经内科、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神经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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