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Barthel指数比较(分,±s)》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比较,bP<0.05。
两组治疗3、6个月的Barthel指数均显著提高,且研究组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450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1.30 |
作者 | 孟庆贵 |
绘制单位 | 丹东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比较,bP<0.05。
两组治疗3、6个月的Barthel指数均显著提高,且研究组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450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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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30 |
作者 | 孟庆贵 |
绘制单位 | 丹东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