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慢性乙型肝炎初治后转换恩替卡韦干预的耐药及疗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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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初治后转换恩替卡韦干预的耐药及疗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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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收治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124例,获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纳入标准:(1)参照《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0年版)》[2],慢性HBV感染;HBsAg阳性或阴性;(2)年龄>18岁;(3)均已接受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初始联合抗病毒治疗>12个月,无相关药物禁忌证;(4)获知情同意。排除标准:(1)伴失代偿性肝硬化临床表现,凝血酶原活动度<60%,血清总胆红素>35μmol/l,白蛋白<35 g/L;(2)既往有腹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肝性脑病;(3)恶性肿瘤;(4)自身免疫性、药物性、酒精性肝病等所致肝功能异常者;(5)糖尿病、高血压;(6)伴甲、丙、丁、戊型肝炎及其他病毒感染;(7)伴严重心脑血管、内分泌、呼吸、血液、泌尿系统等原发疾病或精神病患;(8)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按照抽检随机对照法,将所有患者分为两组,各62例,两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