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韩国公共机构董事会组成情况》
韩国公共机构按规定要设立董事会,董事会通常有8~10名董事,其中6~8名是非常务董事。董事会主席的人选因公共机构的类型和资产规模而不同。资产规模不低于2万亿韩元的公企业,由非常务高级董事担任董事长;资产规模在2万亿韩元以下的准市场型公企业和准政府机构,由机构负责人担任董事长(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8100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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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6 |
作者 | 张琼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绩效管理与考核奖惩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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