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福建省各地区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类型明细》

《表2 福建省各地区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类型明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加坡绿色建筑财税激励政策研究及对福建省的启示》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福建省及各地级市的绿色建筑规划、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和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

我国从2004年起制订了绿色建筑激励政策,2012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对绿色建筑进行财政补贴及量化补贴标准,次年出台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文件,这些文件推动了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福建省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包括《福建省节能能源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区也相应地制定了绿色建筑激励政策。还制定了福建省绿色建筑第一部强制性较为完善的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涵盖了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改造、评价等方面,初步建立起绿色建筑政策体系。通过对省级及各地级市的绿色建筑规划、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和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归纳了福建省在绿色建筑推广方面采取的激励政策情况。同新加坡类似,福建省也是采取了“胡萝卜+大棒”的财税激励政策,各地级市采用的激励政策类型数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