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半导体激光在复发性倒睫治疗中的应用》
选取2018年1-12月在本院门诊治疗的64例110眼复发性倒睫患者。纳入标准:(1)曾进行过倒睫的治疗,如机械拔出、手术、电解等,现仍具有明显倒睫(即睫毛生长位置异常),有轻至重度不等的眼部刺激症状。(2)无眼睑解剖结构的异常或眼睑解剖结构异常已矫正,如睑内翻。(3)全身情况良好,能够耐受眼睑局部浸润麻醉及轻度疼痛感。排除标准:(1)合并心血管及全身疾病,不能耐受激光及局部麻醉;(2)因心理或其他原因依从性差,不能耐受轻度疼痛感等。64例中,上睑倒睫34例,下睑倒睫13例,上下睑倒睫17例;机械性拔出后复发41例,电解后复发16例,手术治疗后复发7例。按复发性倒睫数量分为少量组(<5根)33例和多量组(≥5根)31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本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且患者知情同意,所有患者均由同一位技术娴熟的医师操作完成。
图表编号 | XD0018016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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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葛薇、李秋实、许琦彬、吴双庆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