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贵州省化石能源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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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碳排放现状及峰值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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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1.低位发热值来源于《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16);2.单位热值含碳量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发改办气候[2011]1041号);3.碳氧化率来源于《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4.二氧化碳排放系数通过前3列数据和碳元素量转化率求得;5.*能源种

式(1)~(3)中:AD为活动水平,EF为排放因子,FC为能源消费量(t,万m3,0℃,101.33 kPa),NCV为低位发热值(GJ/t,万m3,0℃,101.33 kPa),CC为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OF为碳氧化率(%)。贵州省主要能源消费对象包括无烟煤、烟煤、褐煤、炼焦煤、型煤、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其中不同化石燃料排放因子主要参考《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具体来源见表2;电力碳排放系数选择《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中的2012年我国西南区域电网单位供电平均二氧化碳排放0.5271 kg/(kW·h)。贵州省主要能源种类及相关排放系数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