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调查对象ADR报告途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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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部分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的认知、态度与行为的调查分析》
172名调查对象中,104名(60.5%)处理过因ADR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其中选择向医疗机构或药店索赔的有19名(18.3%),选择自行解决的有85名(81.7%)。报告途径方面,选择直接向医护人员或药店报告的有112名(65.1%)。其中,不同行业人群对报告途径的选择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0.356,P=0.027),详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7968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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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邢惟青、左丽、吴斌、王茜、吴建茹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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