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现状》
通过调查对象对医疗服务定价政策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69.46%的调查对象认为物价主管部门是医疗服务价格的核定主体,其次是医保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医院;从调查对象所在地区来看,55.70%的调查对象所在地区自主定价政策已部分放开,42.58%的调查对象所在地区自主定价政策并未放开;对于现有的医疗服务价格,55.05%的调查对象认为有些不合理,24.09%的调查对象认为基本合理,而17.63%的调查对象认为很不合理;对于医院医疗服务定价整体,77.63%的调查对象认为偏低;从大型医疗设备治疗类价格整体定价情况来看,46.88%的调查对象认为合适,33.12%认为偏高,15.70%则认为偏低(表2)。
图表编号 | XD0017790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7.05 |
作者 | 王隽、冯达、廖家智、高欢、杜杏利、郑大喜、王莉燕、马泳、赵忻蕊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