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底水位其他取值相应的蓄洪容积》
注:*表示扣除掉底水和安全区影响后的值,原规划值仅扣除了底水的影响。
由于底水位规划值偏高,如果将底水取分蓄洪区内重要保护对象的围堤堤顶高程,西凉湖、涨渡湖、白潭湖分别取斧头湖东湖堤24.5 m、涨渡湖围渍堤23.4 m、白潭湖湖堤20 m的堤顶高程,武湖分蓄洪区保持不变,扣除底水容积及底水以上安全区容积计算得到相应的有效容积,如表9所示。可以看出,计算的分蓄洪容积较规划值增加了28.3亿m3,特别是西凉湖分蓄洪区和涨渡湖分蓄洪区,增加较为明显。
图表编号 | XD001772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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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田珂 |
绘制单位 | 长江科学院、水利部江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