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山洪灾害频率与规模指标相关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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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县暴雨山洪灾害时空特征分析与风险区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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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通过0.05、0.01显著性水平检验。

为了较完整地描述山洪灾害,需要结合已有历史山洪灾害数据,选取不同特征因子来表述山洪灾害的频率特征和规模特征。本文从灾害损失的角度来体现山洪灾害的规模,其中山洪灾害的规模特征从范围和强度两方面来描述。根据1960—2014年山洪灾害数据(表2),运用式(1)~式(3)以山洪灾害发生频次与受灾面积的比值得到单位面积发生频率并分别与平均死亡人口与受灾面积的比值得到的单位面积死亡概率、以平均财产损失与受灾面积的比值得到的单位面积财产损失概率、以平均死亡人口与灾害威胁人口的比值得到的单人次灾害死亡概率、以平均财产损失与灾害威胁人口的比值得到的单人次灾害财产损失概率进行相关性分析,从而得出山洪灾害频率与灾害规模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及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山洪灾害频率与规模的各项指标均呈现出正相关关系,单人次财产损失概率通过了0.05显著性水平的检验,相关关系显著;单位面积死亡概率与单位面积财产损失概率通过了0.01显著性水平的检验,相关关系较显著。山洪灾害频率的增高,在一定范围内会引起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加剧;山洪灾害频率对个人财产损失的有一定影响,但对于个人生命安全影响还有待商榷,不排除有其他因素导致了灾害发生时产生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