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灌溉水重金属含量评价标准(μg/L)》
采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控制项目(pH、As、Hg、Cd、Cr、Pb)和选择性控制项目(Cu、Zn、Se、B)两类,镍参照《GB/T19772—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作物种类按旱作算。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指标依据各项质量指数进行评价,农产品灌溉水质量评价指标限值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715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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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鲍微 |
绘制单位 |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5地质队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