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类别助产机构剖宫产率变化情况》

《表2 不同类别助产机构剖宫产率变化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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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后剖宫产率及剖宫产指征变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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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13年-2018年剖宫产率分别为:22.13%、22.96%、26.37%、26.87%、28.95%和30.95%,呈逐年上升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4.06,P<0.01)。政策前组剖宫产率为22.13%,政策后组剖宫产率为28.94%,2组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政策前后组相比不同类别助产机构剖宫产率有显著性差异(P<0.01)。县级助产机构剖宫产率政策组后显著高于政策前组(从30.13%升至33.18%);乡级及民营助产机构剖宫产率政策后组显著低于政策前组。政策前、后组中不同类别助产机构间剖宫产率相比同样有统计学意义(P<0.01):政策前组民营助产机构最高、县级助产机构次之;政策后组县级助产机构剖宫产率最高,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