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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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电子企业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分析》
(μg/m3)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6个监测点位3d的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氟化物2d的日均值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3.7 倍、3.6倍,1d达标;硫酸雾日均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测结果详见表1表5。
图表编号 | XD0017694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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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敖兴兵、黄功跃 |
绘制单位 | 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