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张掖市甘州区、民乐县、山丹县农田地膜回收补助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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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残留地膜回收处理情况调查报告——以张掖市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三地为样本》
甘肃省相关废旧农膜回收条例中已经规定,在农田或者其他农业用地不按照规定处置农田地膜造成污染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以张掖市甘州区为例,若拒绝处置地膜,将对其农户按照每亩100元进行罚款,若第二年地膜回收达到相关要求时,罚金可予以退还。张掖市甘州区、民乐县、山丹县农田地膜回收补助政策情况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7691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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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王静松、张宏、贺媛 |
绘制单位 | 西北民族大学化工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化工学院、甘肃省高校环境友好复合材料及生物质利用重点实验室、西北民族大学化工学院、甘肃省高校环境友好复合材料及生物质利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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