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犯罪诱因下暴力伤医犯罪的伤害程度分布》

《表2 不同犯罪诱因下暴力伤医犯罪的伤害程度分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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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犯罪的成因与防控对策——以97个暴力伤医犯罪相关刑事裁判文书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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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2可知,对治疗效果或措施不满,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治疗或服务时的态度不满,以及为向医方索偿施压或索偿未果,是暴力伤医犯罪的三类犯罪诱因。前两类诱因所反映的是患方对于诊疗护理活动的不信任,暴力行为的对象主要是对患者直接提供诊疗或护理服务的医生或护士。患方实施暴力行为的动机是报复或发泄愤怒,所追求的是让对方受到身体伤害,造成被害人轻伤、重伤和死亡等较为严重伤害的案件占比较大。最后一类诱因所反映的则是患者对医方处理医患纠纷的不信任,患方在人身损害结果出现时希望得到医方的赔偿或者得到超过医方承诺数额的赔偿,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多数情况下只是一种施压的手段,因此无人受伤、未达轻微伤和造成轻微伤的案件所占比例较大。可见,暴力伤医犯罪发生的各种诱因都是患方对医方信任缺失的反映,而医患关系不同阶段的不信任对于暴力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存在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