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
我国实验室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危害程度分为4个等级(表1),分别对应Ⅰ、Ⅱ、Ⅲ、Ⅳ级生物安全标准。根据已掌握的新型冠状病毒生物学特点、流行病学特征、致病性、临床表现等信息,该病原体暂按照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中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进行管理[11]。按照要求新冠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等操作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开展,实验室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对产生气溶胶的操作需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以使空气向内单向流动。如果没有机械通风系统,实验室窗户应当能够打开,同时应安装防虫纱窗;仪器设备摆放合理,不能拥挤和过多;应在靠近实验室的位置配备高压灭菌器或其他清除污染的工具[12]。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提取实验及血清学实验均在在负压实验室生物安全柜中进行,荧光PCR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可达到实验要求(图1)。
图表编号 | XD0017642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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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8 |
作者 | 刘莉莉、赖发伟、王晓、俞秋华、林迁、徐佳楠、杨惠萍、杨小蓉、黄玉兰、胡顺铁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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