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德日韩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筹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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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筹资机制的实施现状与政策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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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依据“陈诚诚,德日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比较研究[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6”;“韩国长期护理保险官网:https://www.nhis.or.kr/menu/retriveMenuSet.xxmenuId=B2000”再整理。

德、韩两国在资金筹集的设计上比较简单,日本由于分人群缴费,制度设计上略显复杂。从筹资结构来看,德国和韩国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主要构成为保险金,财政一般只支付社会救助群体。日本介护保险的筹资结构更注重财政投入,保险金筹资占50%,余下的50%中,国库、都道府、市町村分别出资20%、13%、14%,余下的5%为国库出资的调整辅助金。从筹资标准来看,三个国家对于在职者均按照劳资各半的方式缴费,对于退休人员也依然按照年金收入或健康保险投保月额进行缴费。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