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7—2018年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奖励汇总表》
为引导管理主体单位实施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积极性,《上海大仪共享法规》中规定,仪器管理单位须定期申报上年度的仪器管理和共享服务业绩,分别是入网数量、开机机时、对外共享机时、用户数、仪器管理和服务制度等。上海研发平台组织专家对管理单位的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由市财政发放奖励资金。其中,2017年度有79家仪器管理单位共1121台(套)设备获得1473.71万元的大型仪器共享奖励资金(表1),获奖单位占总数的13.4%,获奖仪器占总仪器数的11.50%;2018年度有71家仪器管理单位共1402台(套)设备获得1840余万元共享奖励资金,获奖单位占总数的10.96%、获奖仪器占总仪器数的11.86%。
图表编号 | XD0017584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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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8 |
作者 | 王朝晖、普丽娜、陈琪、邵永勤、王晋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国家科技部基础条件平台管理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