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1982-2015年青年人口分性别的粗离婚率和粗离结比单位:‰》

《表6 1982-2015年青年人口分性别的粗离婚率和粗离结比单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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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年的职业、教育与婚姻变化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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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年人口的粗离婚率在逐年上升,从1982年的2.47‰,上升到2015年的9.92‰,上升了7.45个千分点。从年度离婚人数与结婚人数的比率(以下简称粗离结比)来看,也是呈逐年上涨趋势,且增加幅度较大,1982年青年人口的粗离结比是5.01‰,而2015年这一比例达到21.12‰,增加了16.11个千分点。从性别方面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男性青年的粗离婚率一直高于女性青年,比女性青年平均高出1.6个千分点(见表6)。20世纪80年代以前,“离婚”在中国是家庭生活中“天大的事儿”,常常被视作“不幸”和“丑闻”,80年代以后青年的离婚观开始发生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青年赞成“合则聚、不合则散”,在感情上“不委屈自己”成为许多青年在婚姻关系遇到困扰时首先考虑的原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