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前后暴露后预防处置情况比较[例(%)]》
2016年调查者中有1113人有犬伤经历占16.1%(1113/6924),暴露以Ⅱ级暴露为主,占53.5%(595/1113)。2014年调查者中772人有被犬伤史,占21.68%(772/3561)。暴露后处理措施中,2016年未作任何处理的占38.36%,低于2014年的46.50%,其中自认为没必要未到医疗机构处理伤口的占42.41%;采取了规范的医疗机构处理伤口+免疫球蛋白+疫苗或者医疗机构处理伤口+疫苗的占45.38%,高于2014年35.88%(P<0.05);仅接种疫苗未规范处置的占8.96%,与2014年比较,差别无统计学意义,其中未接种免疫球蛋白的原因主要为不知道(38.00%)、自认为没必要(35.00%)和费用太贵(28.00%)。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7555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龚瑞、李艳妮、马岳、李涛、孙伟 |
绘制单位 | 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