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同一病组在不同主诊组的费用消耗指数与时间消耗指数比较》

《表5 同一病组在不同主诊组的费用消耗指数与时间消耗指数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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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s在消化内科主诊组医疗服务绩效评估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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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在2019年6月推行30个城市进行DRG付费试点[10],2019年10月正式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和《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11],按病种付费大势所趋。DRG的分组理论,其成本信息(药品、耗材、医技、护理、管理等费用)可以直接反映诊治资源消耗及医生诊疗效率。通过数据的层层挖掘,可以精确到每一份出院病例的合理性[12]。而同一病种在同一科室,不同医师的诊治效率也有所差异。例如,从表5可以看到,对于HK29(肝胆胰系统的诊断性操作)病组的治疗,主诊组C诊治的效率高于其他主诊组,费用消耗指数为0.29,时间消耗指数为0.26,即所花费的费用和时间低于标杆,也远低于科室的其他主诊组。而主诊组D治疗HK29病组的费用消耗指数为1.72和1.41,控费和缩短住院日的压力巨大。DRG作为精细化管理的一个工具,有利于绩效管理[12]。这提示我们可以以DRGs按病组付费为契机,结合各主诊组工作的特点,将DRGs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实现与绩效管理和年终考评相衔接[13]。DRGs指标与医生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引导与促使医生合理诊疗,发挥主观能动性,重视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效率,降低医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