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机构及其发展现状》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Wind数据以及公开信息整理。
从微观结构来看,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包括传统普惠金融机构的数字化以及数字金融机构的普惠化,前者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它们分别通过信用卡、数字信贷、互联网信托、互联网证券、互联网保险以及互联网小微贷款等各种形式开展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后者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P2P网贷平台、第三方基金销售、消费金融公司等,它们通过电子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消费金融等方式开展数字普惠金融业务。两者近年来都发展迅速,在多个方面引领全球化发展浪潮(见表4)。比如,2018年中国移动支付用户数超过9亿,渗透率超过92%,交易金额超过200万亿元,交易笔数超过400亿笔,这些数据均居全球第一,而且移动支付交易笔数占全球交易笔数的53%。此外,中国消费金融公司从2009年试点发展以来,11年时间市场规模从0发展到3000-4000亿元。中国互联网基金销售近年来依托数字技术在中国得到快速发展,其中以“余额宝”等为代表的货币市场基金位居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
图表编号 | XD0017400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5.06 |
作者 | 胡滨、程雪军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