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区域平衡充分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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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平衡充分发展——基于区域、城乡和产业维度的分析》
从表2报告的区域平衡充分发展水平测度结果来看,在区域平衡发展层面,城市群大多实现了经济发展的包容性增长,有15个城市群期末的平衡发展水平高于期初。2003年有6个城市群的机会分配是包容的,2017年则增加到8个,其中,长三角、海峡西岸和山东半岛城市群实现了从非包容到包容的跨越,只有宁夏沿黄城市群退步到非包容增长。通过首末年的数据对比可以发现,2003—2017年平衡发展水平提高最多的是长三角、京津冀和海峡西岸城市群,其均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而平衡发展水平下降的4个城市群均为中西部城市群,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宁夏沿黄城市群。从平均值来看,平衡发展水平最高的是成渝和辽中南城市群,平均水平最低的是京津冀城市群。在区域充分发展层面,13个城市群的充分发展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6个城市群的充分发展水平出现下降。2003年有4个城市群的充分发展达到相对有效,2017年这一数量下降为3个。从增长幅度来看,充分发展水平提升最为明显的是呼包鄂榆和黔中等小规模的城市群,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海峡西岸和辽中南城市群等大规模的城市群。从平均值来看,海峡西岸和呼包鄂榆城市群的充分发展水平最高,二者分别是测度期内充分发展水平提升和下降幅度最大的城市群。
图表编号 | XD0017149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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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8 |
作者 | 王嵩、范斐、王雪利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区域与城乡发展研究院、武汉大学区域与城乡发展研究院、武汉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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