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耕地开垦费基准值测算》
注:2016年国家确定的水稻收购保护价3.1元/kg。
按照现行耕地开垦费测算方法即按被占耕地所在区域耕地平均产值的6~10倍测算,采用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的标准粮产量(等别间标准粮产量差距为100kg/亩),对测算结果进行验证,测算结果详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1703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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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15 |
作者 | 陈光银、郑财贵、罗卓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重庆研究中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重庆研究中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重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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