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风险评价表:论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管理体系——以公共文化场馆应急准备为分析视角》

《表3 风险评价表:论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管理体系——以公共文化场馆应急准备为分析视角》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论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管理体系——以公共文化场馆应急准备为分析视角》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有大有小,发生的概率有高有低,造成的风险也各不相同。公共文化场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所有风险都施行最高等级的管控,而应根据风险程度的大小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划分出可接受风险和不可接受风险。具体做法是在危险源辨识的同时,进行风险初步评价。考虑到公共文化场馆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采用危险程度(G)与发生概率(P)综合评定的方法,以二者的乘积(R=G×P)来划分可接受风险与不可接受风险(即重大风险),具体评价标准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