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等级》
不良反应分级根据新制定的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分级(标准D)按不良反应由轻到重依次分为6级[11]。1级:造成的症状或疾病轻微,停药后很快好转,无需治疗;2级:造成患者短暂损害,易恢复,无需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但需治疗或干预;3级:造成患者短暂损害,门诊患者需住院,住院患者需延长住院时间(7 d以上);4级:造成患者永久性损害(“3致”、残疾、系统和器官的永久性损害等);5级:造成患者有生命危险(如休克、窒息、发绀、昏迷等需急救的症状)并发症;6级:造成患者死亡[11]。目前,我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采用的因果关系评定方法是在Karch和Lasagna评定方法基础上发展而来[10],具体评价方法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815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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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李燕华、李仲昆、丁莉、夏洪颖、赵方允、梁月琴 |
绘制单位 |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延安医院药学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延安医院药学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延安医院药学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延安医院药学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延安医院药学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延安医院药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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