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丹东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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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丹东市SO2排放量为17 085.05 t,NOX排放量为31 305.33 t,PM2.5排放量为33 788.19 t,PM10排放量为71 054.20 t,CO排放量为196 278.32 t,VOCs排放量为24 365.46 t,NH3排放量为35 845.54 t。SO2主要排放贡献源为户内秸秆焚烧和供热企业燃料燃烧源,分别占比34.01%,15.57%;NOX主要排放贡献源为道路移动源和电力企业燃料燃烧源,分别占比37.23%,15.86%;PM2.5排放源中道路扬尘源占比最大,比例为26.57%;PM10排放源中道路扬尘源和民用散煤燃烧占比较大,占比分别为43.52%和10.06%;CO排放源主要来自于民用散煤燃烧,占比37.90%;VOCs主要排放源来自于户内秸秆焚烧和工艺过程源,分别占比24.38%和17.84%。具体情况详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16589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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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于新明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