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类机构公开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数量汇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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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公开共享的协同机制分析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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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0年3月3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公开主体可划分为各级政府(含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各级疾病控制预防部门、慈善类社会组织和各类新闻媒体。本文在每个类型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机构,例如中央政府层面以中共中央与国务院为主,地方政府层面主要选取湖北省与武汉市为代表,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层面选取了国家卫健委、湖北省卫健委、武汉市卫健委为代表,各级疾控部门包括国家、湖北省、武汉市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慈善组织主要以湖北省与武汉市红十字会为代表,媒体主要选取新华社、人民网、央广网作为报道新冠肺炎疫情的主流媒体代表,以“疫情”“新冠肺炎”作为关键词,官方网站为主要信息传播渠道,对1月1日至3月3日公开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数量进行检索,剔除无效和无关数据后,各类机构在疫情发展的两个阶段公开发布疫情信息的表现大相径庭(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