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上蜡硬木家具涂饰外观要求》
注:表中“*”记号表示该单项中有2个以上(含2个)检验内容,若有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一个不合格计数。若某缺陷明显到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时则作为基本项目判定。
结合传统烫蜡涂层可能产生的问题以及国家已有标准对家具涂饰外观的要求,初步制定针对上蜡家具表面的外观质量要求,见表2。1)“要求1”的项目分类为“一般”,由于上蜡涂饰多为透明涂饰,家具表面展现的颜色、光泽受木材本身影响较大,因此对“同色部件的色泽相似”作一般性要求。2)家具表面脱色会给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带来较多负面影响,因此将“无脱色现象”确定为基本要求。3)上蜡涂层清晰、透底才能突显名贵硬木的优美纹理,是上蜡涂饰的精髓所在,因此将该要求确定为基本要求。4)上蜡表面无浮蜡与粘手现象,这是对上蜡涂饰最基本的要求,因此也将“要求4”的项目分类确定为“基本”要求。5)加工时的细微缺陷或痕迹在所难免,只要不影响产品整体质量或缺陷数过多,均可接受。因此“无明显缺陷或加工痕迹”确定为一般要求,且缺陷不超过4处。
图表编号 | XD0016555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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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6 |
作者 | 崔蒙蒙、吴智慧 |
绘制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林业资源高效加工利用协同创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