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本回归结果:税收负担、寻租与企业研发策略——基于中国民营企业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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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负担、寻租与企业研发策略——基于中国民营企业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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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为稳健标准误;觹觹觹、觹觹、觹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显著。下同。

在本研究中,核心解释变量税收负担与企业创新策略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以及可能遗漏重要变量,或导致内生性问题的存在。首先,因为税收负担加重通常加剧民营企业内源性融资约束,这不利于企业研发。企业研发又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这缓解了企业税收负担。这种双向因果关系可能导致回归结果有偏。为克服这种内生性问题导致的回归结果不稳健,本文参照刘诗源等[22]的方法构建工具变量,即以企业所在城市的税收负担平均水平作为工具变量。因为企业所在城市的宏观税收水平会决定和影响企业税收负担水平,微观层面上由分层随机抽样得到的少量样本企业的行为不可能反过来影响宏观层面上的城市税负水平,它可以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和外生性的要求。因此这有助于解决实证研究中常见的样本选择与双向因果性所引发的内生性偏误。其次,本文尽可能将更多变量纳入回归模型以缓解可能的遗漏变量造成的内生性问题。据此,本文使用IV Probit模型进行估计,表2为使用Stata14所得估计结果。其中(1)列—(4)列的Wald检验的P值均通过显著性检验,拒绝了外生性原假设,故对自主研发决策可在的10%水平上认为税收负担为内生变量,对合作研发可在5%的水平上认为税收负担为内生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