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河北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7]主要验收内容》
(1)与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保持一致。从内容上对比来看,《评价标准》的内容中并未涵盖包括节能工程在内的10个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以及绿色建筑的评价中还含有一些尚未明确如何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的相关要求的指标,而且绿色建筑验收也并非只涉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还扩展到环保、交通、规划、园林景观等的室外总体环境验收。因此,完全按照《统一验收标准》及其配合参考的各专业验收标准和《节能验收》中的验收方法对绿色建筑的施工进行验收时,存在不系统、不完整的缺陷[5]。但是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调研,建筑工程验收主要参照《统一验收标准》及10个分部工程的验收规范[6],如果标准章节设计依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章节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进行,和目前常规建筑工程验收内容和程序上并不一致,因此本标准整体框架是按现行参照《统一验收标准》附录B分部工程内容进行划分,但是有所调整。例如将建筑材料验收内容并入主体结构工程,将室内环境并入建筑节能章节,其中涉及环保、交通、规划、园林景观等验收单独设立室外工程章节,框架制定思路见图1,主要验收内容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494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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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30 |
作者 | 康熙、赵士永 |
绘制单位 | 河北建研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