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1-2014年我国环境治理花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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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体系构建——基于可持续发展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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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当前,我国环境治理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政府主要采用直接投资或者通过行政手段来治理环境或者保护环境。对于行政治理而言,虽然在短期内政府可以通过下达强制性节能减排指标等方式,约束企业的“绿色生产”,可以在短期内达到目的。而从长期来看,行政手段收效甚微。具体原因如下:第一,行政手段将迫使企业减产甚至停产,导致社会成本较高,无法真正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经济建设;第二,各地政府对于环保要求不统一,对待环境保护的态度不统一,存在监管不到位或者缺失现象。因此,行政手段治理环境收效甚微。对于投资治理而言,虽然资金的投入可以有效达到环境治理的目标,但是大量的资金压力是政府难以承担的。根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5)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我国环境治理的投资费用逐年递增(表2)。而根据相关部门的预测,在“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的花费将超过2万亿元,其中政府只能承担20%左右的资金,所以急需绿色金融的支持以保证环境治理投资的资金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