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核算范围一览表》
确定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业标准《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 185-2014)(以下简称《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执行;确定核损范围,结合个案特性,分为三部分:一是直接烧损损失;二是拉索烧断后主梁下沉、索塔扭曲造成的结构损坏;三是应急救援处理产生的费用,案例确定核算范围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347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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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唐明虎 |
绘制单位 | 湖南恒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