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1—2013年淘宝跨省交易顺逆差情况》

《表4 2011—2013年淘宝跨省交易顺逆差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数字经济推进龙江经济的转型发展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阿里研究院注:跨省买卖比大于1,表示该省属于“逆差”;跨省买卖比小于1,表示该省属于“顺差”。

跨省交易无疑让外省的消费者受益,通过网络能买到全国各地的商品。根据2011—2013年淘宝跨省交易“顺差”大盘点(见表4),顺逆差不仅存在于进出口贸易,也存在于淘宝跨省交易。顺差省表明网商群体强大,逆差省表明网络消费能力强。例如,广东省顺差最大,在省外消费1元,从省外收入3.4元;甘肃逆差最大,在省外消费17元,从省外收入1元;黑龙江省为逆差省(比例为1:9),即省内消费者跨省网络购物9元,相应的本省商家跨省卖出商品1元。说明网络销售进一步拉大了黑龙江省与先进省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