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上海市静安区委二级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情况月报表(1954年)》

《表1 上海市静安区委二级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情况月报表(1954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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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953年前后上海信访工作的困境及现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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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填报的上海市二级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情况月报表(1954年1至12月份)》制作,1954年,上海市档案馆A79-2-163-14。

由表1可见,市区二级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情况也保持了良性发展的态势。据1954年底的统计显示,当年共处理案件1249件,结案1166件,另有转出处理结案63件[7]。具体到各区,信访案件的积压率也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说明,常态化的检查制度克服了干部在处理信访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促成了信访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