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龄产妇组与适龄产妇组一般情况比较[例(%)]》
10 248例孕产妇平均年龄(29.55±4.06)岁,高龄产妇组平均年龄(37.75±2.60)岁,适龄产妇组平均年龄(28.28±3.06)岁;高龄产妇组初产妇350例(23.97%),适龄产妇组初产妇4 971例(56.57%)。高龄产妇组与适龄产妇组在初产、辅助生殖妊娠、孕期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文化程度、产前检查、怀孕期间工作、分娩季节、人工流产史和自然流产史方面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236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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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5 |
作者 | 汝首杭、杨贵芳、冯永亮、邬惟为、李淑珍 |
绘制单位 | 山西医科大学流行病学教研室、山西医科大学流行病学教研室、山西医科大学流行病学教研室、山西医科大学流行病学教研室、山西医科大学流行病学教研室、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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